关于类模板描述正确的是 关于类模板正确的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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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师在线09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作业答案

void f(int a=1,int b=2,int c=3,int d=4); 下面的函数调用合法的有___ABD___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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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面向对象程序设计》第02章在线测试 第一题、单项选择题(每题1分,5道题共5分) 假定AB为一个类,则执行 “AB r1=r2;”语句时将自动调用该类的( D)。

String s1=new String(“Java”);String s2=new String(s1)则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( C )。

《面向对象程序设计》第04章在线测试 剩余时间:59:57 答题须知:本卷满分20分。 答完题后,请一定要单击下面的“交卷”按钮交卷,否则无法记录本试卷的成绩。

C++类模板问题

完全可以在模板类中定义模板函数。但是template class U, class V mwArrayU add(mwArrayU b, mwArrayV c);的定义在调用时还是有很多不便,比如第一个参数必须和返回的类型一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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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模板函数fdouble(-00),根据-00可以推导出t2类型为double,但是不能推导返回值的类型,所以需要在调用函数是指定即fdouble,这里的double是t1的类型。

定义链表类模板实现a)降序冒泡排序;b)合并两个已降序排列的链表,合并的链表仍按降序排列。试用栈实现带括号的四则混合运算(+、-、*、/)。

构造函数那里的 int=10; 是参数的默认值。像你在 main 函数里 StackcharS1(4); 这句就是初始化了一个堆栈大小为4,存储char值的堆栈。

程序已经在vc0下调试通过,以上代码在一个文件中,别把类的声明放在一个.h中把实现放在.cpp中,类模板不支持分离只能是类的声明和定义放在同一个文件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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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列关于函数模板的说法,正确的是()。

【答案】:D D。【解析】函数模板只是声明,一个函数的描述即模板,不是一个可以直接执行的函数,只有根据实际情况用实参的数据类型参数标识符之后,才能产生真正的函数。

【答案】:B B。【解析】本题考查的是模极的概念。

【答案】:D D。【解析】在C++中规定如果一个类被声明为类模板,那么其中的所有成员函数就都成为了模板函数。

【答案】:B 本题考查函数模板和类模板的基础知识,所以本题答案为B。

C项中如果函数只是函数类型不同,而其他完全相同(参数个数及类型),则不能作为重载函数来使用,C项正确。C++不允许定义函数嵌套,即在一个函数体内不能包含有其他函数的定义。

B:函数模板支持未定义的参数类型和返回类型。如:template class T T meth(T a){ ……} 当调用的时候,T随着你调用的参数而定。如: int a, b;b = meth(a);此时meth中的T为int C:正确。

c++使用类模板的参数列表

templateclass Tclass test{...}test为类名,在类定义体中,如果采用通用数据类型的成员,函数参数的前面需加上T,其中通用类型T可以作为普通成员变量的类型。还可以作为成员函数的参数和返回类型等。

templatetypename T stack:stack()这里,在模板外写实现时,模板的名字要加上类型 templatetypename T stackT:stack()另外,模板的实现和声明,尽量放在一个文件里,分开麻烦,这个和类定义不一样。

你的max函数不是静态函数,不能这么调用。建议你将max声明一个友元函数。

改成CArray FileInfo, FileInfo& m_fileList;就可以了 CArray是一个模板类,模板类是需要模板参数滴,同时作为模板参数的类还应该重载运算符=,否则FileInfo a, b; a=b;的时候会出错。

C++中的容器类包括“顺序存储结构”和“关联存储结构”,前者包括vector,list,deque等;后者包括set,map,multiset,multimap等。若需要存储的元素数在编译器间就可以确定,可以使用数组来存储,否则,就需要用到容器类了。

下列对模板的声明中,正确的是()

1、(25)关于关键字class 和typename,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__。

2、调用参数类型与函数声明中的参数类型不匹配的函数会导致 LNK2001。名称修饰将函数参数合并到最终修饰函数名中。错误包含的原型导致编译器需要没有提供的函数体,这样会导致 LNK2001。

3、函数模板的声明 函数模板可以用来创建一个通用的函数,以支持多种不同的形参,避免重载函数的函数体重复设计。它的最大特点是把函数使用的数据类型作为参数。

4、D. 拷贝构造函数不允许在函数体中使用return语句。

由类生成对象,称为类的实例化过程,一个实例可以是多个对象。对还是错...

1、A、对象成员是指一个对象所拥有的属性或可以调用的方法。B、由类生成对象,称为类的实例化过程,一个实例可以是多个对象。C、在创建类的对象时,需要使用Java的new关键字。

2、实例可以称为一个对象,一个对象就叫一个实例,实例化是指实例一个对象的过程,其实都是名词解释而已 你得先知道什么是对象,通俗的说一切皆为对象,我挺反感这句话的。

3、实例”拥有动态内存。实例化是指在面向对象的编程中,把用类创建对象的过程称为实例化。是将一个抽象的概念类,具体到该类实物的过程。实例化过程中一般由类名 对象名 = new 类名(参数1,参数..参数n)构成。

4、就好像“Person(人)”这个类,它虽然可以包含很多个体,但它本身不存在于现实世界上。2,对象是类的一个具体。它是一个实实在在存在的东西。3,类是一个静态的概念,类本身不携带任何数据。

5、把一个类,形象化,通过类的实例,就是对象,来实现类的功能。因为类是抽象的,所以需要实例化对象才能使用类。如何理解实例化:创建子类对象的时候会先创建一个父类对象,大体机构就是这个样子(不忍直视的图片)。

6、限定:星期类,七个对象;季节类,四个对象)。一个类创建10个对象时,会创建十个对象。多个对象都调用函数的时候,self地址不相同,每个对象都是类类型的一个变量,创建对象的过程也叫类的实例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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